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2)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6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目 录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1
(一)基金管理人 ......1
(二)基金托管人 ......1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2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2
四、基金资产保管 ......3
(一)基金资产保管的原则 ......3
(二)基金成立时募集资金的验证 ......4
(三)投资者申购资金和赎回资金的划付......4
(四)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4
(五)基金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5
(六)国债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5
(七)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5
(八)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5
五、划款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6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划款指令人员的授权......6
(二)划款指令的内容 ......6
(三)划款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6
(四)被授权人的更换 ......7
六、交易安排 ......7
1、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7
2、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割......7
3、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的对账 ......8
4、基金持有人买卖基金单位的清算、过户与登记方式......8
七、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8
(一)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8
(二)净值差错处理......9
(三)基金账册的建账和对账 ......10
(四)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10
八、基金收益分配 ......11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11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2
九、基金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12
十、信息披露 ......13
(一)保密义务 ......13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13
十一、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13
十二、基金托管人报告 ......14
十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14
(一)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4
1、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14
2、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14
(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5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15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15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15
十五、禁止行为 ......16
十六、违约责任 ......17
十七、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17
十八、托管协议的效力 ......18
十九、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18
二十、其他事项 ......18
二十一、托管协议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地、签订日 ......19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威
成立时间:2001 年 5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1]8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
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