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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1-11 06:04:03 股吧网页版
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11


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 月 1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深证成份指数

基金主代码 16161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1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

元)

截止收益分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
配基准日的 (单位: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2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融通深证成份指数 A/B 融通深证成份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612 004875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161612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161662 -

截止基准日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 1.010 1.024

下属分级基 值(单位:元 )

金的相关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 797,954.75 158,335.53

标 配利润(单位:元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0.020 0.030

份基金份额)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最少
1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
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 月 16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 月 16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 月 1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23 年 1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月 16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 2023 年 1 月 18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
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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