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3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9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 年第 3 号)
第 1 页 共 148 页
重要提示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根据 2015 年 11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注
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 2565 号) 的注册, 进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生效, 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更
新,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 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
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
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 基金收益受货币市场流动性及货币市场利率
波动的影响较大, 因此, 本基金可能面临较高流动性风险以及货币市场利率波
动的系统性风险。 投资本基金的风险还包括: 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职业道德
风险、 流动性风险、 合规性风险、 上市交易风险等其他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 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
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购买本
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
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 年第 3 号)
第 2 页 共 148 页
因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本次主要对本招
募说明书的“重要提示、 第一部分绪言、 第二部分释义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部分 A 类基金份额的折算、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第八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
配、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六部
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第十九
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一部
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的内容进行了更
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 年第 3 号)
第 3 页 共 148 页
目 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3
第六部分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