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4
格林日鑫月熠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格林日鑫月熠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目标客户不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
鉴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格林日鑫月熠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格林日鑫月熠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格林日鑫月熠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格林日鑫月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楼 47 层 04、05、0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楼财富金融中心 47 层(电梯层 58 层)04、05、06 号
法定代表人:高永红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66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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