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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2-05 08:05:42 股吧网页版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2-05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长量基金销售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量基金”)签订的销售协议,自 2018 年 2 月 5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长量
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格林日鑫月熠货币基金(以下简称“格林货币”) A 类基金份额(代码: 004865)、
B 类基金份额(代码: 004866)和格林伯元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以下简称“格林伯元”) A 类基金份额
(代码: 004942)、 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04943)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请遵照格林货币
和格林伯元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长量基金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长量基金网站: www.erichfund.com
(二)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100-0501
本公司网站: www.china-green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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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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