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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8-21 08:26:19 股吧网页版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格林日鑫月熠货币市场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2017/8/2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8-21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格林日鑫月熠货币市场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分别与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金信”) 、 上海
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证券”) 、 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懒猫金服”) 、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基金”)签
订的销售协议,自 2017 年 8 月 21 日起,投资者可在凤凰金信、 华信证券、
懒猫金服和苏宁金融办理本公司旗下格林日鑫月熠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4865) 、 B 类基金份额(代码:004866)的申购、
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请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销售机构的有关
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凤凰金信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凤凰金信网站:www.fengfd.com;
(二)华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华信证券网站:www.shhxzq.com;
(三)懒猫金服客户服务电话:400-150-0882;
懒猫金服网站:www.lanmao.com;
(四)苏宁金融客户服务电话:95177;
苏宁基金网站:www.snjijin.com;
(五)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00-0501;
本公司网站:www.china-green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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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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