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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8 07:38:15 股吧网页版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7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8日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流动性风险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本次《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见附件),符合《流动性风险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修改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履行了必要程序。

《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将在下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一并修改。

特别提示:

本次修改内容可能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出于《流动性风险规定》需要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对某些份额收取强制赎回费,进而影响投资者的基金交易费用。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1:《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附件2:《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方案》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流动性风险规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条款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其他说明

定》依据条款

第一部分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全文 新增《流动性风险规

前言 …… …… 定》作为订立基金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同的依据。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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