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17年6月14日证监许可[2017]907号文准予注册。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募集的目标客户为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募集对象不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保证基金合同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2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3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4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2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13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16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9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估值和会计核算......21
九、基金收益分配......23
十、基金信息披露......24
十一、基金费用......26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27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28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29
十五、禁止行为......30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1
十七、违约责任......32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33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34
二十、其他事项......35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36
附件: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规定......38
鉴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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