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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8-25 07:58:17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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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5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联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者理财资金的快速周转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合作自2017年8月29日起推出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4860,以下简称紫金零钱宝)的T 0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快速赎回业务

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根据投资者与本公司、华泰证券签署的《华泰证券保证金货币市场基金业务协议》(以下简称《业务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与华泰证券合作共同为投资者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增值服务,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指定平台提交快速赎回申请时,若该快速赎回申请符合《业务协议》约定的条件且需要本公司垫付该笔快速赎回申请金额的,则本公司通过垫资账户实时向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划付该笔快速赎回申请金额,具体服务内容及业务规则以《业务协议》约定为准。

二、适用范围

本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4860),服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华泰证券的规定,在华泰证券指定平台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并持有本公司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基金、符合业务开展条件并投资紫金零钱宝的投资者。如未来本公司和华泰证券协商一致调整快速赎回业务的适用范围的,届时将由本公司或华泰证券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

1、投资者需与本公司、华泰证券签署《业务协议》。快速赎回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业务协议》以及华泰证券指定交易平台的页面提示和公告为准。

2、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指定平台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申请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个自然日(包括周一至周日)的0:00-

24:00(相关系统升级及清算时间除外)。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调整或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由华泰证券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3、投资者对持有份额进行快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投资者账户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

4、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并由本公司实时垫付该笔快速赎回金额后,从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该笔快速赎回金额对应基金份额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5、本服务的风险等级为低风险,适合的风险承受能力为保守型及其以上的投资者。

四、快速赎回业务服务费

投资者使用紫金零钱宝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暂不收取服务费,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华泰证券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和《业务协议》。

2、本公司对垫资总额设置限额,垫资总额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如垫资总额达到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和华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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