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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26 09:03:00 股吧网页版
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26

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 2021 年 8 月 10 日
报告公告日期: 2021 年 8 月 26 日
一、 重要提示
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欧弘涛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中欧弘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中欧弘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73 号文)准予募集,于 2017 年 9 月 1 日成立并正
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94,730,393.14 份,包含认购资金
利息结转的份额 137,999.18 份。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托管人”) 。
根据《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
革与存续”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
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八
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 本基金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已触发《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
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
定,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基金管理人自
2021 年 7 月 20 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 2021 年 7 月 20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 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中欧弘涛债券
A、中欧弘涛债券 C。基金代码: A 类基金份额 004850, C 类基金份额 008946。
2、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9 月 1 日
4、基金运作终止日: 2021 年 7 月 19 日。 基金份额总额 3,104,691.47
份。
5、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6、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7、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8、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7 月 1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1 年 7 月 19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3,922,535.17
结算备付金 76,334.73
存出保证金 14,643.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06,900.00
其中: 债券投资 3,006,9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261,682.49
应收利息 38,056.31
应收申购款 -
资产总计 20,320,152.11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6,981,745.8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452.34
应付托管费 2,242.06
应付销售服务费 33.37
应付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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