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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6-12 07:32:38 股吧网页版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12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根据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湾”)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上海云湾自2018年6月12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名单

1、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 证通股份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电话:021-20530186

联系人:范泽杰

二、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18年6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海云湾办理先锋聚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三、费率优惠及期限

自2018年6月12日起,投资者通过上海云湾非现场方式申购(含定投)

本公司旗下先锋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上述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优惠前申购(含定投)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自2018年6月12日起,投资者通过上海云湾非现场方式定投本公司旗下

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上述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优惠前定投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申购(含定投)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基金产品费率优惠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认/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销售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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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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