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04
关于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安裕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开会方式)
已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在上海计票。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
持份额共计 544,463,732.09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991,503,755.82 份的54.91%,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
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及代理人(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数(单位:份)
同意 544,463,732.09
反对 0
弃权 0
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及基金管理人的两名代表出席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计票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
理人所持份额的 100%,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40,000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相关费用可从基金资产列支。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上投摩根安裕回
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事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意按照《关于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说明》修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 0.8%调整为 0.7%,托管费率由 0.25%调整为 0.15%。
为实施上述事项的变更,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办理调整本基金相关费率等有关事宜,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关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关于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说明》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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