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2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 年 10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7 年 5 月 16 日《关于准予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29 号文注册募集,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
203,747,722.68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
止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成立。本
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为吴晓明、王冬雪;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为李欣、洪尾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管祎铭、张婷;上海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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