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30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基金管理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
【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5 月 16 日(证监许可
【2017】729 号)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
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
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
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
益率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自行
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目标客户不包含特定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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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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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生效。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 2018 年 4 月 1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复核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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