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07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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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5 月 16 日(证监许可【 2017】 729
号)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
替循环的方式,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
购与赎回业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
率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
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
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自行承担
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目标客户不包含特定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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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前言...............................................................................................................................1
第二部分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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