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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30
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 年 6 月 26 日
清算报告送出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1重要提示
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730 号《关于准予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
册,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3、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日终(含当日申请数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并根据本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度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业务公告》,本基金 2023
年度开放期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截至本基金 2023 年度开
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即 2023 年 5 月 26 日)日终(含当日申请数据),本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并已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含)
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 2023 年 6 月 1 日刊登在
规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的《关于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于 2023年 6 月 1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8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4 月 19 日
报告期末(2023 年 5 月 31 11,987,569.87 份
日)基金份额总额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开 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开
称 混合 A 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004801 004802
码
报告期末(2023 年 5 月 31
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11,942,934.42 份 44,635.45 份
总额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过业绩
投资目标
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
配置、久期管理、类属配置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
投资策略 类资产的潜在良好投资机会。整体投资通过对风险
的严格控制,运用多种积极的资产管理增值策略,
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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