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01
国寿安保安盛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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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安盛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1 号)
国寿安保安盛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根据 2017 年 6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安盛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845 号)注册并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26日生效。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
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家债券、国债期货、
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
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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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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