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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27 07:15:35 股吧网页版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渤海汇金汇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增加C类和D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7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渤海汇金汇添金货币
市场基金增加 C 类和 D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3 年 10 月 9 日起,在渤海汇金汇添金货币市场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634)和 D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635),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和 D 类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设置情况

本次增加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设 A 类、B 类、C 类和 D 类基金份额,各类
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收益分配原则

C 类和 D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原则与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一致,均为“每
日分配、按日支付”。

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规则仅适用于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C 类和 D 类基金
份额不进行自动升降级。

4、费率结构

C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D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为 0.01%,C 类和 D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与 A 类和 B 类基金
份额相同。

C 类和 D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与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保持一
费用。

5、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 C 类或 D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0.01 元,追
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0.01 元。

二、销售机构

1、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服务:

本基金 C 类份额暂不在直销销售。

(2)代销机构:

①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超

联系人: 王笑宇

电话: 010—59403028

网址:https://www.duxiaoman.com/

客服电话: 95055

2、D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服务(不含网上直销系统):

名称: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
中心 506

直销业务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成立日期:2016 年 5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齐朝晖

联系人:谭如雁

电话:022-23861525

传真:022-23861510

网址:https://www.bhhjamc.com

客服电话:4006511717

(2)代销机构:暂无

各销售机构开始销售时间、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若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本基金大额申购(含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额的情况

1、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发布了《渤海汇金汇添金货币市场基金调整
部分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额的公告》、《渤海汇金汇添金货币市场基金调整部分代销机构以及直销服务大额申购(含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额的公告》。本基金本次增加 C 类、D 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含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限制适用于以上公告。

2、自 2023 年 10 月 9 日起,上述规则针对本基金 A、B、C、D 类份额按销
售机构合并计算进行限制。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

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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