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01
临时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服务协议,自 2022年 8 月 1 日起,本公司增加中国人寿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同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渤海汇金汇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A 类:004786
B 类:004787
2 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012272
基金
3 渤海汇金睿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5429
C 类:005430
4 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0584
5 渤海汇金量化汇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021
6 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536
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投资者可在中国人寿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
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二、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
1、费率优惠内容
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人寿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申
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中国人寿所示公告为准,但中国人寿不得低于成本销售上述基金。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国人寿的其他旗下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中国人寿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中国人寿所示公告为准。
临时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在中国人寿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国人寿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人寿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中国人寿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www.e-chinalife.com
客服电话: 95519
2、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hhjamc.com/
客服电话:400-651-5988/400-651-1717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