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18
泰信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2 年 7 月 8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2 年 7 月 18 日
一、 重要提示
泰信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526号文准予注册,于2021年3月24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本基金《泰信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截至2022年5月18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2022年5月19日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fund.com)上的《关于泰信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自2022年5月19日起至2022年6月21日止。由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泰信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信双债增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7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3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信双债增利债券 A 泰信双债增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781 004782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和保障必要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管理充
分捕捉可转债和信用债市场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捕捉可转债和信用债市场中的投资机会。基于此目
标,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规范的宏观
研究、严谨的个券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
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动态
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及
债券类属配置;在严谨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和信用分析基础上,
综合考量可转债的内在价值、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以及各类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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