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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05 07:17:5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嘉实新添泽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05


关于嘉实新添泽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新添泽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77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7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公告依据 法律法规以及 《嘉实新添泽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新

添泽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8月9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8月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年8月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年8月9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赎回或转换等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
2021年8月9日(含该日)至2021年8月13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调整实
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
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
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视为投资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并按照下一个开
放日的申请处理,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
开放日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下一开放期首日之前
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
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
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份额时, 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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