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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20 08:05:16 股吧网页版
关于国寿安保稳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20

关于国寿安保稳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开放期
开放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年8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稳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稳泰一年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7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8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寿安保稳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国寿安保稳泰一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8月23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8月2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年8月2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年8月23日
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稳泰
一年定开混合A
国寿安保稳泰
一年定开混合C
份额类别的基金代码 004772 004773
该份额类别是否开放 是 是
注: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 赎回、 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
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本基金在开放期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
每个工作日。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2 申购、 赎回、 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 生效后, 每年开放一次。 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为《基金合同》 生效之
日后一年对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22日, 根据上述约定, 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起始日为2021年8
月23日, 该日至2021年9月17日(含该日) 为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
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的, 基金管理人将予以公告, 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
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 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直至满足《基金
合同》 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在
开放期内,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但若投资人在开
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的, 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在本基金开放期,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和单笔追加
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0 元(含申购费) ;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 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
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 , 单笔追加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 元(含申购费) 。 基金销售机构另
有规定的, 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3.2 申购费率
1、 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划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
费和赎回费,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和赎回费, 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资产, 申购费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和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
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元) 申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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