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1
先锋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募集先锋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
鉴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先锋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先锋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先锋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先锋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
《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70 楼 7001-
7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座 24 层
法定代表人:张松孝
成立时间:2016 年 5 月 16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59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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