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10
中银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7年5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687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目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23
六、基金的募集2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0
八、基金的封闭期和开放期32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3
十、基金的投资41
十一、基金的财产47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48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53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5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58
十七、风险揭示64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67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0
二十、基金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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