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9
关于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 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金丰颐
交易代码 004714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金丰颐A 中金丰颐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714 0047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07-07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金丰颐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金丰颐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超过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18年11月8日,本基金已连续5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若截至2018年11月15日的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即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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