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8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的约定, 现将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金丰
颐”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金丰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中金丰颐以通
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 关于修改中金丰颐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调整管理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并由参加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4 日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公证机构收
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2018 年 9 月 26 日,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
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
进行,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18 年 8 月 23 日, 权益登记日本
基金总份额为 30,945,327.03 份。 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
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30,899,641.38 份,占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 99.85%,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约定的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 关于修改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调整管理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或简称“议案”),
并由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
如下:
对于议案,投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30,899,641.38 份,投反对票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投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同意议案的参会
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的约定, 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40000 元,合计
50000 元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未列入基金资产费用。
二、 中金丰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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