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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5-19 11:05:39 股吧网页版
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19

  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重要提示
1、 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
请于 2017 年 5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7]679 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运作、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 平安银行” ),基金份额登
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 2017 年 5 月 23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22 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
公开发售。 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
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是本公司直销中心。
7、 本基金发售期间增加或变更其他销售机构, 详见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届
时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0 元(含
认购费)。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
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本公司网上直销说明。
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
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
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9、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一个投资人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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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募集
期内, 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7 年 5 月 19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 《 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 、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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