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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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鹏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3 月 1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鹏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鹏程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7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 《民生加银鹏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 《民生加银鹏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3 月 1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3 月 1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 年 3 月 1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 年 3 月 14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 年 3 月 14 日
2.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民生加银鹏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 004710)定于
2018年3月14日起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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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
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申购费),民
生加银基金直销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
设金额级差;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比例配售和红利再投资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限制;销
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 10 元的最低限额规定。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
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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