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祥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3
关于南方祥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E类基金份额
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祥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决定自2024年8月15日起对南方祥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E类
基金份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024年8月15日,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简称:南方
祥元债券E,代码:022009。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管理费率和托管
费率与原有各基金份额相同。
本次新增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祥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
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3日
附件:《南方祥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条款 修订前原文 调整或增加或删除后表述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53、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
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
第二部分 释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 费用
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54、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
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5、C类、E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
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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