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2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大华惠元纯债
基金主代码00470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6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平安大华惠元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17年6月5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6月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7年6月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7年6月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7年6月5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20,000元(含申购费)。
(2)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
(3)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4)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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