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2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大华惠元纯债
基金主代码00470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7年6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平安大华惠元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680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7年5月22日
至2017年5月25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7年5月3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468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281,308,692.2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7,000.40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281,308,692.27
利息结转的份额7,000.40
合计281,315,692.67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19.98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7年6月1日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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