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5 07:41:51 股吧网页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金额限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 B 类基
金份额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转换转入)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向投资者更好地提供服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调整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金额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 2023 年 4 月 26 日起,投资者通过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机构或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701)的单
笔最低金额限制调整为 1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限额调整为 10 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
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仍为 50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万元。

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金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金额高于10 元,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请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本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将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风险提示: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