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未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02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兴未来价值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持有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东兴未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3 年 3 月 3 日
起降低东兴未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兴未来价值”或“本基金”)管理费率。
本公司将东兴未来价值管理费率由 1.5%/年降为 1.0%/年,并对《基金合同》和《东兴未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管理费率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现将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将“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订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将“十一、基金费用”中“(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
方法”由原来的: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为 1.5%。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订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为 1.0%。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23 年 3 月 3
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xamc.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0-1800)了解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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