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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8-17 07:56:34 股吧网页版
建信高端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8-17

建信高端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高端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高端医疗股票

基金代码00468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7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信高端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高端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7年8月18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8月1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7年8月1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7年8月1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7年8月18日

注:(1)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交易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净值为当日的净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净值为下一开放日的净值。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数量限制

1、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M<100万元1.50%

100万元≤M<200万元1.20%

200万元≤M<500万元0.80%

M≥500万元每笔1000元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数量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按照持有期限的不同将赎回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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