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基金份额申购、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申购、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发布《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 D 类基金份额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华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D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及《华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D类基金份额限制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华夏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自 2024 年 3 月 4 日起新增 D 类基金份
额(简称“华夏短债债券 D”,代码:020820),并将自同日起开放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调整华夏短债债券 D 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
最低金额限制如下,自 2024 年 3 月 4 日起,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各代销
机构首次申购华夏短债债券 D 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定期定额申购华夏短债债券 D 的最低扣款额为 10,000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除上述最低金额限制调整外,本基金 D类基金份额的其他日常业务办理不变,具体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有关临时公告。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咨询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
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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