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9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 通讯方式召开富兰克林国海日鑫月益3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及基金
管理人网站(http://www.ftsfund.com)发布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兰克林国海日鑫月益 3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兰克林国海日鑫月益 3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旗下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日鑫月益 3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富兰克林国海日鑫月益 3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57 号)核准,依据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7]983 号文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富兰克林国海日鑫月益 3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生
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兰克林国海日鑫月益 3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富兰克林国海日鑫月益 3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12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
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0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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