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银河如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河如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河如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 17:00 时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
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15 楼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人:郑夫桦
联系电话:(021)38568519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银河如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免长途通话费)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银河如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11 月 25 日,即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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