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2
金鹰民富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 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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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金鹰民富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发售已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注
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 或“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9 日,投资者可通过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平台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
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6、 认购最低限额: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
时,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
台认购的,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
台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认购费)。 基金
管理人对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交易级差不设限制。各销售机构对首次认购、追加
认购最低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撤销。 投资者在 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
请,通常应在 T 2 日到原认购网点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申请的
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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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按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合并计算,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
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
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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