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2
关于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有权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17年12月21日日终,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嘉实稳悦纯债债券”)的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
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7年12月21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7年12月22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稳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简称:嘉实稳悦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00465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8月24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有权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7年12月21日日终,嘉实稳悦纯债债券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维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自2017年12月22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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