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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30 09:04:48 股吧网页版
建信鑫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30

建信鑫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2 年 12 月 27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2 年 12 月 30 日

一、重要提示

建信鑫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7年5月2日证监许可[2017]628号文注册募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鑫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鑫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建信鑫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且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 2022 年 8 月 10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8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bfund.cn)上的《关于建信鑫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第一次清算期间为 2022 年 8 月 10 日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对《建信鑫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进行了公告,并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支付了首笔清算款。

本次清算为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 2022 年 8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

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建信鑫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 1 月 10 日。

4、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在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中充分挖掘和利用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5、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灵活配置大类资产,动态控制组合风险,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依据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而后,进行各大类资产中的个股、个券精选。具体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和权证投资策略六部分组成。

6、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
益率×50%。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8、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建信鑫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8 月 25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基金第一次清算结束日(2022 年 8 月 25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0,803,650.72

结算备付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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