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7
平安合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平安合信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9 月 24 日证监许可[2019]1761 号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4、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9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通过基金管
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6、基金管理人规定,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5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20,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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