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0
国寿安保安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
目录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 3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4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11
四、基金份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19
五、与基金财产管理、运作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20
六、基金资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22
七、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27
八、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28
九、争议的处理...... 30
十、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31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设立日期:2013年10月2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8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81号文和中国人民
银行银发[1987]40号文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42.6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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