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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25 15:45:34 股吧网页版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25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浙商汇金量化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00644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03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9-05-27
赎回起始日2019-05-27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9-05-27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含直销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平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个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上限或本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其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单笔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1.50%
100万≤M<200万1.00%
200万≤M<500万0.50%
M≥500万每笔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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