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7
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定投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高元
基金主代码 0046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6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投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高元 A 南方高元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625 00462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定投 是 是
2 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
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开通情况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
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
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本基金单笔定投的最低申请金额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定投金额的
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
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T 日)。
(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
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日进行确
认,投资人可自 T 2 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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