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0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盈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盈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盈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盈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盈海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6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8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博时盈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博时盈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18年6月1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则本基金将触
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并于2018年6月2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