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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7 07:40:02 股吧网页版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参加华泰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0-17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参加华泰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7年10月20日起,华泰证券将销售本公司旗下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614/004615)。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华泰证券协商一致,自2017年10月20日起,本公司旗下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基金代码:004614)参加华泰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销售事宜

 自2017年10月20日起,投资者可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及鹏扬利泽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A/C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614/004615)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各项业务的具体业务流程、

办理时间、办理方式请以华泰证券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华泰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事宜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7年10月20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华泰证券相关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申购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基金代码:

004614)份额,享有基金申购费率1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

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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