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6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
募集期的公告
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532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时间
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2 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及《 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 《 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鹏扬利泽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
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调整后的募集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5 日至 2017 年 6 月 9 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 中国
证券报》 上的《 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鹏扬利泽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和《 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也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p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
968-6688)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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