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鑫月享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1
银河鑫月享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09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银河鑫月享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鑫月享 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7]421 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 391,695,842.60 份,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 60821717_B06 号的验资报告。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2023年8月23日发布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鑫月享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
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河鑫月享 6 个
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鑫月享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8 月
23 日,自 2023 年 8 月 24 日起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组成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银河鑫月享 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鑫月享 6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6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3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2023 年 8 月 23 日)基 1,143,112.76 份
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定期开放的形式保持适
投资目标 度流动性,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配置与严谨的风
险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一)封闭期内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类资产
投资策略;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5、权证投资策略;
6、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策略;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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