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7
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 400-700-5566(免长话费)
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
重要提示
1、 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
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
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每封闭一年集中开放申购与赎回一次,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
超过 15 个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期间。本基金
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
日起进入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首个开放期,开放期
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
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
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间。下一个封闭
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 ), 本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 )。
4、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7 日止。
6、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
撤销。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
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I
任何法律或其他障碍。
9、 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登公司。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
中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已经在中登公司开立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
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
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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