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发售公告
天弘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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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天弘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 1551 号文注册, 并经机构部函【 2017】 911 号确
认。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银行” ) 。
3、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 本基金份额的代码为 004595。
5、 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6、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 2017 年 5 月 2 日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止(含周六、
周日) 。
7、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8、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 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
不须另行开立。
10、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本公司直销网点(不含网上
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
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在其他销售机构及本公司直销网
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
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
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1、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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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除此以外, 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
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12、 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注册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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